刘晓春

不详 1959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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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决定给予刘晓春开除党籍处分;由吉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2018年12月,刘晓春涉嫌受贿罪一案,由通化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9年12月12月20日,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白城师范学院原党委书记刘晓春受贿案,一审判决有期徒刑6年。